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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前須知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38條: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憑相應的許可證件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憑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前款規定以外的單位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應當持本單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說明。個人不得購買劇毒化學品(屬于劇毒化學品的農藥除外)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性 能:本品是線性有機高分子聚合物,分子量2 000萬以上,化學性質穩定,耐酸堿(pH 5-11),適用溫度范圍廣(0-50℃),極易溶于水,可生物降解。分子鏈上帶有大量羥基和羧基活性功能團,能有效與廢水中的膠體顆粒表面產生氫鍵和范德華力,具有極強的吸附、架橋和卷掃能力,尤其與金屬離子的結合能力強,形成大的絮體,加速懸浮膠體顆粒的沉淀。本產品如與無機絮凝劑復配使用,充分發揮無機絮凝劑的電中和功能和有機絮凝劑的吸附、架橋和卷掃功能,則可使本產品絮凝效果大大加強。
指 標:液體產品濃度15%,粘度6 000cps;液體產品濃度7.5%,粘度3 000cps。
用 途:本品可用于處理含金屬離子的廢水,如礦井廢水、電鍍廢水和其他電子工業廢水等,生活飲用水和城市污水的凈化處理;在膜前預處理階段使用本產品,可以避免因沉淀不完全而產生的絮體微粒,有效減小水體對后續膜過濾的污堵;可作為非離子型PAM(聚丙烯酰胺)的替代品,或與其復合使用,以減輕丙烯酰胺單體對環境造成的二次污染。絮凝處理后上層清液基本無金屬離子和細小絮體殘留。還可與聚鋁或聚鐵產品協同使用,降低聚鋁或聚鐵的使用量,減少上清液中鐵離子或鋁離子的殘留。